环评公示

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6-07-13 10:41

2026711日,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竣工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安鑫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揭阳市东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3名技术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和配套环保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验收组意见,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3、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寨村工业路13号(自主申报)

4、环评批复文号:揭市环(榕城)审〔202525

5、建设内容及规模: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寨村工业路13号(自主申报),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3°30′45.104″,东经E116°28′29.201,占地面积650 m2,建筑面积850 m2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原料区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1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年产日用塑料制品(塑料饭盒、塑料容器、塑料餐具、收纳盒)300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人:江先生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寨村工业路13号(自主申报)

联系电话:15521880732

  箱:1483057472@qq.com

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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