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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5-04-21 10:0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委托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421日至2024425)。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概况

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拟投资100万元建设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寨村工业路13号(自主申报),本项目占地面积650,建筑面850,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日用塑料制品塑料饭盒、塑料容器、塑料餐具、收纳盒)300吨。

2、主要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3、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公路524504

联系电话:0755-25810119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新寨村工业路13号(自主申报)

联系电话:15992592664

联系人: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详见附件       

(脱密稿)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揭阳市榕城区甲丙塑胶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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